开庭前一天,坐在浅水湾的阳台上,叠完最后一只纸鹤。
一千只。
传说叠一千只纸鹤,就能许一个愿望。
我的愿望是:让他们下地狱。
而我,上天堂。
第二天早上,换上黑色西装,去了香港高等法院。
案件开庭。
香港高等法院,第十分庭。
我穿着黑色西装,坐在证人席上。
对面是顾司衍和林薇,中间隔着三个律师。
顾司衍瘦了,西装空荡荡的,金丝眼镜换了黑框,看起来老了十岁。
林薇也瘦了,白洋装换成了灰色套装,头发扎起来,没有化妆。
她看着我,眼神复杂。
法官敲了敲法槌。
“被告人顾司衍,重婚罪、伪造证件罪、侵占财产罪,三项罪名,是否认罪?”
顾司衍站起来,目光扫过旁听席,落在我身上。
那一眼,有愧疚,有解脱,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东西。
“认罪。”
旁听席一阵骚动。
“被告人林薇,故意伤害罪、伪造证件罪、侵占财产罪,三项罪名,是否认罪?”
林薇也站起来。
“不认罪。”
法官看着她。
“你有权为自己辩护。请陈述。”
林薇深吸一口气,开口了。
“我承认我换了慕容苒的身份证,占用了她的存款。但故意伤害罪,我不认。她流产是意外,不是我指使的。”
沈律站起来。
“法官阁下,我方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林薇指使家政在楼梯打蜡,导致受害人慕容苒滑倒流产。”
“请出示证据。”
沈律拿出林秀兰的日记,呈上法庭。
“这是被告人林薇的母亲林秀兰生前所写的日记,详细描述了指使女儿报复受害人慕容苒的全过程,包括安排家政在楼梯打蜡、致受害人流产。”
法官仔细看了一遍。
“被告人林薇,你对此有何解释?”
林薇的脸色发白。
“这是我妈写的,但她已经死了,死无对证。”
“但你母亲在日记中提到,你曾亲口向她承认,是你让家政在楼梯打蜡的。”
“她撒谎——”
“还有这个。”
沈律拿出录音笔。
“这是受害人慕容苒与被告人林薇的谈话录音。录音中,被告人林薇亲口承认,是她让家政在楼梯打蜡,并且当天在医院对面的酒店里看着受害人被抬上救护车。”
法庭里安静得能听见呼吸声。
法官按下播放键。
林薇的声音从音响里传出来:“是我让家政在楼梯打蜡的。我就在医院对面的酒店里,看着你被抬上救护车,看着你流血,看着你孩子没了。我在想,爸要是看到这一幕,他还会偏心你吗?”
录音放完了。
林薇瘫坐在椅子上。
“被告人林薇,你还有什么要说的?”
她张了张嘴,说不出话。
法官转向顾司衍。
“被告人顾司衍,你对此知情吗?”
顾司衍低着头。
“知情。”
“你知道林薇要害慕容苒流产,却没有阻止?”
“我——”
“你也是帮凶。”
顾司衍不说话了。
法官合上文件。
“休庭,下午宣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