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抓实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,构建根治欠薪长效机制,丹阳市人社局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“四规范”工作。
“四规范”即规范台账资料、规范项目管理、规范操作应用、规范维权宣传。要求全市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,配备劳资专管员,掌握施工现场用工、考勤、工资支付等情况,使用“源头治理”、“实名制管理”、“工资支付”、“工资专用账户”、“工资保证金和维权告示牌”、“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”等六本台账。“四规范”明确了源头治理建设单位和施工总包单位欠薪清偿责任,夯实了实名制用工管理、工资支付施工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管理,规范了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的发放和使用,完善维权信息告示牌内容,保障了农民工合法维权的权力,为农民工提供便捷、高效的服务。
在推进“四规范”工作中,恰逢5月1日即将实施的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,结合“走进企业,情系民工”学习贯彻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主题活动,采取“点”、“面”、“线”相结合的方式,将《条例》的内容,尤其是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,重点把建设单位、施工总包单位、分包单位的职责,宣传到每个在建工程项目工地和每一名农民工,通过新闻媒介、送法进企、专题培训及线上学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,实现对全市范围内用人单位宣传《条例》全覆盖,增强用人单位责任意识、法律意识和农民工的维权意识,进而规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。
为将“四规范”工作落到实处,人社、住建、交运、水利等部门选派业务骨干成立专门小组,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点对点、人对人的挂钩指导,指导施工总包单位落实“四规范”,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在建工程项目,相关部门及挂钩人员进行跟踪,督促落实,问题不改绝不销号。(丹阳市人社局)(丹阳人才网)
转自:镇江人社局 发布时间:2020-04-26